银行加大消费贷推广力度 利率最低降至4%以下******
本报记者 李 冰 余俊毅
下调消费贷利率、推出利率优惠券、举办抽奖活动……春节前后,不少银行加大消费贷优惠力度。
近日,《证券日报》记者通过探访银行网点、电话咨询、App查询等途径了解到,消费贷成银行信贷“开门红”重头戏。金融机构纷纷降低消费贷、信用贷产品利率,大力营销推广个人消费贷业务。部分银行消费贷利率降至4%左右。
优惠活动种类繁多
年初,通常是银行信贷投放的关键节点。步入2023年,金融业持续加大对国内需求和供给体系的支持力度,信贷“开门红”情况受到普遍关注。
记者多方走访观察到,春节前后,银行消费贷产品利率正在降低。部分银行消费贷利率已下调至4%以下,并在还款方式、期限上进行了“让步”;有银行利率优惠甚至持续到2023年3月底。
以国有大行来看,工、农、中、建四大国有行的消费贷产品利率均在4%以下。其中,工商银行融e借额度最高可至100万元、年化利率最低3.7%、年限最长为5年;中国银行随心智贷额度最高30万元,年利率最低3.95%,年限最长为3年;建设银行建易贷额度最高30万元,年化利率最低3.95%,年限最长为3年;农业银行网捷贷额度最高30万元、年利率最低可至3.65%、年限为1年。
除国有大行外,部分中小银行也推出了各种类型的个人贷款业务,年化利率普遍在3.6%左右。
从多位用户反馈的情况及记者实际操作来看,大多银行放款较快,几乎“秒到账”。举例来看,某银行推出了闪电贷,并开展年化利率优惠券活动,符合活动条件的客户,可获得6.6折、8.5折、9.5折不等的利率折扣券。若使用6.6折优惠券贷款20万元,则年利率可低至3.8%,期限3年,并可以使用先息后本组合还款方式。
虽然各大银行推出了各式各样的个人消费贷优惠活动,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放松了贷款的申请门槛和审批风控力度。比如某农商行推出了工薪快贷产品,年利率低至3.6%,贷款对象仅限当地缴存公积金单位职工。
另外记者注意到,大多消费贷款均标注了资金不能用于购买理财、房产以及炒股等非消费领域。且为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消费贷款的推广界面往往会提示,“产品利率以实际办理利率为准”等。
某股份行客户经理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我们会运用科技手段,针对不同的贷款客户,实施差异化额度、利率定价。此外信贷审批手续及风控措施并未放松,只是效率较以往有所提高。”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告诉《证券日报》记者,“2023年春节时间较早,春节前后是用户消费的黄金期,也是临时性资金需求的高峰,消费信贷的需求比较旺盛,因此银行在信贷‘开门红’加码营销,往往能事半功倍。”
银行存款利率走低
在个人信贷利率下调的同时,银行的存款利率也在走低。目前银行的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利率已经进入了“2时代”。
记者走访多家银行网点了解到,目前银行大额存单的利率普遍在3%以下,且额度较少。定存方面,银行的定期存款利率略高于大额存单,但也普遍在3.8%以下。
同时,今年1月中旬,部分中小银行还下调了存款利率。比如,某股份行表示,将对人民币存款挂牌利率进行调整,个人存款方面,定期整存整取二年、三年、五年利率分别由2.73%、3.5%、3.85%调整为2.7%、3.35%、3.7%。
在业内人士看来,中小银行降低存款利率是为了主动管理负债成本,调整负债结构,缓解利差收窄和盈利压力。并且,存贷款利率的下调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银行的利润。
星图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去年以来,银行纷纷下调存款利率,这一定程度上来自于银行资产端利率的下降,要求银行降低负债成本,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在存款利率下调后,银行净息差压力已得到一定缓解。但需注意,存款类产品作为居民资产配置中最重要的一类产品,短期内利率继续下行的空间会十分有限。”
此外,光大证券首席银行业分析师王一峰预计,1月份银行信贷投放“量增价减”,信用扩张好于预期。考虑到1月份春节效应后,2月份、3月份信贷投放将与市场自发需求修复关联度更高,同时,结合银行“早投放、早受益”的固有思维,一季度信用扩张有望实现累计同比多增。(证券日报)
浙江两会即将开幕 将审议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草案******
发布会现场。张煜欢 摄
中新网杭州1月9日电(张煜欢)9日,浙江官方在杭州举行2023年浙江省两会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即将召开的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有关情况。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审议《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助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拓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
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月12日至16日在杭州召开。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将于1月11日至15日召开。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有14项建议议程,包括听取和审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选举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选举浙江省政府省长、副省长,审议《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等。
中小微企业是经济链条上最为活跃的群体,也是浙江经济的特色和活力。如何进一步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信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李章军介绍,浙江作为中小微企业大省,早在2006年就制定出台《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条例调整对象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自上述条例实施以来,其在改善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有很大变化,特别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压力有所加大。同时,随着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全面修订和我省‘两个先行’目标的确定,现行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亟需修订完善。”李章军说。
在2020年制定《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上,浙江制定《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上述草案经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审议。为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凝聚浙江全省上下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广泛共识,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将上述草案提请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