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的温度、精度和效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任务,是高等教育心怀国之大者、人民利益至上的生动体现,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
就业帮扶要充满“温度”。有温度的帮扶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的应有之意。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办好群众各项“急难愁盼”问题,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由于家庭经济或个人身体方面的原因,低收入家庭和身体残疾大学生就业面临较大困难,一方面,相对“慢就业”、缓就业群体,他们的就业意愿更强烈,另一方面,面对激烈的竞争,他们就业压力更大,特别需要老师的关怀和指导。
有温度的帮扶要做好三个心。一是传递关心。就业帮扶工作要坚持“一个也不能少”,通过暖心的就业指导和岗位推荐,把党和国家的关心关爱传递给每一名需要帮助的毕业生,切实增强大学生的获得感。二是保持耐心。每个人的自身条件不同,就业目标不同,就业进程有快有慢。要帮助大学生全面客观进行自我评价和职业分析,合理确定就业目标,把握好就业节奏,按照既定方向稳妥推进。三是增强信心。每一个毕业生都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重点群体毕业生身上的迎难而上、勤奋踏实的意志品质深受用人单位青睐。要帮助大学生深入挖掘自身优势,相信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切实增强重点群体大学生的就业信心。
就业帮扶要瞄准“精度”。精准帮扶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的基本方略。就业帮扶要坚持精准的科学方法、落实精准的工作要求,做到因人施策、靶向帮扶。提高就业帮扶的精准度要明确帮扶谁、谁来帮、怎么帮三个问题。
一是精准筛查帮扶对象。要重点筛查有就业意愿且就业存在困难的大学生,其中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毕业生是重点帮扶对象。要精准收集大学生就业意向,综合大学生家庭情况和个人实际确定帮扶对象,不搞“一刀切”。二是精准组织帮扶力量。就业帮扶不能只靠学校单向发力,社会、企业、家庭也要发挥作用,就业工作人员、辅导员和专业课教师都要加入到帮扶队伍,积极贡献力量,形成帮扶合力。要广泛挖掘各类校内外资源,储备并建立多元化帮扶队伍,根据大学生个性化帮扶需求安排最合适的主体开展工作。三是精准制定帮扶策略。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精准开展困难帮扶,为帮扶对象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要认真分析每一名帮扶对象的就业问题,因型施策、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援助,有针对性开展差异化、个性化和精准化帮扶。
就业帮扶要追求“效度”。实效为先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的重要法则。追求“效度”就是满足大学生对美好就业的向往追求,把解决好大学生就业问题作为就业帮扶的评价标准,不断增强大学生在就业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帮扶“效度”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提升就业能力。能力是就业的基础。要分析不同群体的心理特征和就业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能力培训,提升大学生自我效能感,提高就业竞争力。二是满足就业需要。大学生对就业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就业帮扶要以满足学生就业需要、落实学生就业去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行胜于言,用行动和结果说话,把对每一名大学生的就业帮扶落细、落小、落实。三是外溢帮扶效果。就业帮扶是保障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举措,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要强化就业帮扶过程中的就业育人,鼓励大学生勇于担当民族复兴大任,主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作者:李健,系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副主任)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