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2022年生猪出栏6.99亿头 供应有保证******
中新网1月18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总农艺师、发展规划司司长曾衍德在会上介绍,生猪是重要的农产品,也是重要的民生产品。中国人的饮食习惯,猪肉是餐桌必需的,也可以说是反映小康水平的重要因素。从去年的情况看,我可以欣慰地告诉大家,去年生猪出栏6.99亿头,平均两人一头猪,我们的生猪供应有保证。
曾衍德表示,当时正值备年货的重要时段,从常年情况看,这个时候生猪应该处于价格高的时段,但今年的情况有点特殊,与往年有所不同,生猪供应呈现了三个新的特点:一是出栏增多。据农业农村部总监测,12月份生猪出栏量环比增长18.3%,同比增长7.3%。二是消费偏弱。受新冠疫情影响,餐饮和集团消费尚未完全恢复,猪肉消费出现“旺季不旺”的现象。三是价格下降。今年1月第2周,全国生猪均价16.3元/公斤,连续11周回落,已低于16.7元的养殖成本,部分养殖场出现了亏损。
曾衍德强调,对于今后一个时期生猪行情走势,价格波动是必然的,我们的目标是要波动频次降低,幅度降低。从趋势看,关键是看三个因素:一是能繁母猪存栏量。12月末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接近4400万头,为正常保有量4100万头的107%,就是说比正常保有量多了一点,略高于产能调控绿色合理区域的上限。二是中大猪存栏量。11月份和12月份,全国规模猪场5月龄中大猪存栏量同比分别增长10.9%和5.6%,这些猪大约在春节前后陆续出栏。三是新生仔猪数量。前期新生仔猪数量增加较多,这些猪大约6个月左右就要出栏,后期上市将增加。综合判断,春节前后,生猪出栏不会比去年同期少,加上节后猪肉消费进入淡季,猪价走低的趋势明显,生猪养殖可能进入阶段性亏损。(中新财经)
文旅部: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即日起废止******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11日发布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
通知要求,准确把握“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精神。3年来,文化和旅游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时因势优化调整行业疫情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恢复发展取得积极成果。
当前,随着病毒变异、疫情变化、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持常态化防控和疫情严重期间应急处置相结合,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的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
通知明确,认真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要求。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实施“乙类乙管”,不是放开不管,而是强调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做好疫情防控,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严重时的防控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保障文化和旅游活动正常开展,人员有序流动。要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场所、活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降低病毒传播风险。疫情严重期间,可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及时应对、果断干预、科学处置。
通知指出,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和人员健康管理。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优化调整政策的解读,引导全行业客观认识我国防控政策措施优化调整的科学性和必要性,筑牢群防群控基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引导。
强调“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引导工作人员、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坚持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开展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服务水平。提醒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
通知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组织落实好“乙类乙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对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指导,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要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通知还表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
附: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废止目录
一、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二、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三、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五、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
六、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修订版)
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版)
八、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订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